(16)凡僧尼作音樂與博戲者,罰百日苦役,唯棊琴不在限制之內。~養老律令.僧尼令
圍棋是由僧侶推廣起來的
在日本,圍棋有被寫入書籍之中的最早記錄,應該是在大寶元年(西元701年)制定的大寶律令才對。不過大寶律令大部分都已遺佚,現在僅剩片段。在略過半世紀之後的天平寶字元年(757年)的養老律令,則是從大寶律令修改而來,直到現在都以完整的形式傳承下來。其中所謂的律相當於現在的刑法、令則是相當於民法與行政法,這樣解釋可說是雖不中亦不遠矣。
此律令中提及的博戲,則是指雙六或樗蒲(譯註:「樗」中文念「書」,「樗蒲」日文念ちょぼ,也是一種賭博),都是賭博性質很高的遊戲。一般人且不論,如果是僧侶玩更是不得了的大罪。但竟然連音樂也被認為是僧侶不適宜從事的行為?很意外。例外的是「棊」(和「棋」與「碁」都相通,都是指圍棋。譯註:發音上中文都念「其」,日文念Go或Ki皆可)與「琴」(而且據說僅有五弦琴是被許可可以演奏的)。圍棋是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種高雅的嗜好而備受尊重。從唐朝傳進來的「棋琴書畫」的講法,應該也是養老律令會如此制定的原因之一吧。
其實日本正是以為僧侶為中心將圍棋推廣起來的。在這之中,也陸續出現了弁正(渡海去到唐朝,據說和當時還是太子的唐玄宗下過棋)或寬蓮(日本圍棋史上第一位被稱為棋聖的人)等名家高手。而離這些僧侶年代非常久遠的第一世本因坊算砂(僧名為日海),其實也是法華宗的高僧。所以圍棋和僧侶真的有很深遠的關係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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