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

煩惱天國(35)


週刊碁2017年1/23日版 
煩惱天國~治勳的人生諮詢室244

[增加更多的經驗對人生絕對是助益]

Q:我在學生時代遠離了圍棋一陣子,但最近又重新感受到圍棋的趣味性。因此週刊碁上的棋譜我都會全部擺過一遍,當然煩惱天國也是我非常愛看的專欄。我想請教的是關於我弟弟的事情。他在去年四月成為進入社會的新鮮人,現在雖然住在家裡,卻說想要搬出去住分享公寓。這樣或有異業交流的機會,所以我是滿贊成的,但從以前開始就很嚴格的雙親卻說這不過是「趕流行」而不同意。請問有甚麼好方法來說服他們呢?

~神奈川縣 S.Y 28歲 公務員

A:所謂的分享公寓,就是好多人一起住在同一間公寓中,大家一起平分房租、水電費對嗎?而S先生的弟弟就對這樣的生活很嚮往,不過令尊令堂反對是嗎?嗯,老實說,對我來講我也不懂他們反對的理由。

令弟現在是成為社會人的第一年,換句話說,才剛二十出頭。其實也應該不是父母可以說三道四的年紀了。就我自己來說,我是覺得只要小學畢業就算是可以獨當一面了(譯者:雖然這是職業棋士世界中特有的想法,但其實我還滿贊成的 XD)。不,正確來說,是我想這樣想才對(笑)。

不過,令尊令堂的心情我也明白。就是一種預防萬一的心情。身為父母,就是不想讓孩子受苦受難。不過啊,小孩本來就是不實際摔倒過一次,就不會懂現實的可怕。就是要實際知道摔倒的痛,才算是真的成長。而且,原本父母和小孩對「小孩」的定義本來就很難說是一樣的。所以過了二十歲之後,父母就應該順著讓小孩自己去決定,至少應該要把他們是「自己的小孩」這種想法放一邊才對。

在我家,是從小就開始教我兩個小孩下圍棋。但除了圍棋之外,我好像是甚麼建議都沒說過。好比說,升學方向或是生存之道等等,通通都沒有。畢竟除了圍棋以外,我甚麼也不懂啊(笑)。

但最近啊,只要發生甚麼大事,就會把爸媽找出來。我覺得這種風潮實在是很奇怪。如果是才小學畢業的話,也許還需要爸媽出來說些甚麼,但都已經超過二十歲的話,那不管小孩做了甚麼,都應該和父母沒關係,父母對孩子根本就已經沒有責任了。

所以住住分享公寓,應該也沒甚麼關係吧。就讓他去住住看也好。又不是去殺人或當小偷這種犯罪的行為。

現在令弟腦中,恐怕是只有住分享公寓的好處而已。其實突然從某一天起,要和不認識的人一起居住,是有相當壓力的。如果個性不合的話,每天簡直就像是住在地獄一樣。雖說可能有異業交流的好處,但是現在在公司中的工作才是應該最先需要好好學好的才對。畢竟他才第一年開始工作對吧。話又說回來,這種搶先跑在前面的事情,也是年輕人的特權。只要不對他人造成甚麼困擾,就會是很好的經驗。以長遠的眼光來,絕對有正向的意義。

小孩是愛的結晶,所以會特別疼愛,想要好好扶養長大。但既然小孩已經長大到20歲了,就放手讓他們自己有個快樂的回憶,才是幸福之道。請把這個道理好好轉達給令尊令堂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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