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請大家做做以下這個連結,然後再來說故事。
很有趣的連結吧?其實在我的資料庫中還有這個測驗的一些小數據喔(資料不夠多,不敢叫大數據....)。
(根據我的小數據,最容易做中的是打擊樂,其次是小號。看來正面向上的個性是當今社會的主流,真是可喜可賀啊!做中雙簧管的人也不少,證明壓力很大的人也很多。比較意外的是長笛異常之少,但卻符合真實世界的需要,畢竟哪來有那麼多假掰的貴族啊?)
好,言歸正傳。
大約五六年前吧?我開始動手翻譯茂木大輔先生的這部書。常在看本部落格的人或許知道,我幹了不少這種事。當然,我也知道這種行為不可取(好學生不要學)。但我覺得當今世道炎涼,出版社越來越難混,這種有點小冷門的書,很難在中文書界找到出頭之地,所以乾脆就自己來翻翻看,造福一下捧油。
翻完之後,就這樣放在我自己的舊部落格上,也不再管它了。
但是大約一個多月前,突然在新部落格上的某篇文章上收到了一則留言,說想要與我聯絡。其實最近這一兩年,我偶爾也會收到不少希望借用我亂抄的東西來當曲解的留言,當然我都不會拒絕,我以為這次的留言大概也是這麼一回事,所以就告訴對方怎麼聯絡我。沒想到,正式連絡上,才知道對方是大出版社的小編。雖然心中早有覺悟,知道夜路走多了,總會遇上鬼;但是一旦人家真的找上門來,還真的有點小恐慌。
對方一上來就說,他們想出版這本書,也跟原作者談好版權;既然如此,就不允許網路上有盜版文章出現。於是希望我能把舊部落格上,關於這本書的所有文章一律刪除。
關於這點,我自然是只有照辦,畢竟人家不罰我錢、找我麻煩就謝天謝地了。但接下來說的東西,可就真的嚇到寶寶(?)我了。小編說,他們有把我的譯文全部看過,覺得文筆還算通順,所以希望直接拿我的譯稿來用。這我當然是求之不得,於是一口答應。只是當初翻譯,大多是一面看連續劇、一面寫的(就跟我部落格大部分的文章一樣),所以有甚麼注音錯字、或是用詞不精確的、看走眼漏翻的,都是不校正就直接刊登。這次既然真的要出書了,這樣的品質可能會害對方被罵到臭頭,甚至關門大吉(開始幻想自己的威力很猛烈)。於是我說,請給我一週的時間,讓我重新順一下稿。對方也同意,就「成交」了。
然而,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就結束了。我自己校完一遍後,出版社那邊也有一位「校閱女孩」在校正。我這次校正的原則是,把自己的稿子重新看過一遍,看看有沒有錯字、漏字、或是文法上比較憋扭的地方修掉,實際上並未打開原文一行一行對(這很傷身);但對方的校閱女孩(疑似是和前述小編同一人XD)就是一行行對原文了。於是我交稿後沒多久(事實上這個交稿還抵淚了一天),對方又來一份校正書:
吐奶桑,那個封面底下有一行介紹文好像沒有翻,可以幫我們翻一下嗎?
吐奶桑,第X頁第Y行有個註解,你怎麼沒有翻?
吐奶桑,第A章的插圖文字可以幫我們補上吧?
吐奶桑,某段的文字會不會與原意不符?
....
等等。
果然,大出版社的工作人員還是有認真做事的(廢話)。
這次,我就只好乖乖拿出原著,一一回答對方,這才正式完稿。
這一來一往之間,倒也是學到了一些出版業界的冷知識。第一,書的本文,與書的插畫、序、跋的版權是分開賣的。出版社雖然談好了原作者茂木先生的授權,但序、跋、插畫就沒有(想必是經費的問題吧?),所以我翻的這部分就不使用了。其實第二後記是名編劇三谷幸喜寫的,結果不能使用,真是非常可惜(但也不難想像他的費用很貴)。原書的插畫也非常幽默有趣,結果也是同樣沒授權而得找人重畫。最讓我覺得可惜的,是我個人覺得最有趣的「架空名人管弦樂團」是完全刪除了,因為出版社擔心書中出現的這些人物,在國內可能沒甚麼知名度,笑點可能就出不來,於是割愛。
不管怎樣,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出書(雖然是翻譯),不是被出書(今年年初在對岸被出書了一次),非常值得紀念,特此為文留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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