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8日 星期日

亞美尼亞舞曲第一部分簡介(01) 創作緣由與演奏參考

譯自:《阿弗烈德.呂德(Alfred Reed)之世界~其人與其作品》


《亞美尼亞舞曲第一部分》樂曲解說


《亞美尼亞舞曲第一部分》與所謂的《第二部分》構成了一套共分四個樂章、替管樂團(Concert Band/Wind Ensemble)所創作的亞美尼亞音樂組曲。本曲是根據亞美尼亞的古典音樂創始人科米塔斯(Komitas, 1869~1935)所收集的民謠集改編而成。


其中收錄了組曲中第一樂章的《第一部分》(其餘三個樂章收錄於《第二部分》),是一部由五首民謠構成的大型交響狂想曲(Rhapsody)。作曲家以現代管樂團的精湛配器手法,對這些民謠進行了自由的處理與發展。


在旋律處理上,作曲家雖然盡量維持住民謠本質無法避免的一般限度,卻也同時大膽地擴張了旋律、和聲與節奏的可能性,以符合並非是單純獨唱或合唱的交響化合奏之目標。


無論如何,科米塔斯這位輝煌的作曲家兼音樂學家,幾乎憑藉一己之力保護了這些在西方社會仍鮮為人知的優美民謠,並將這份珍貴財產介紹給世人。筆者深信,本曲的整體效果並未違背科米塔斯的精神,並且透過這個改編成管樂合奏的嘗試,成為尊重民謠精神的一小步。


《亞美尼亞舞曲 第一部分》完成於1972年夏天。並於1973年1月10日在伊利諾州厄巴納舉行的「全美大學樂團指揮協會」(CBDNA)總會上首演。首演由接受此曲的提獻者哈利.畢強先生(Harry Begian,1921~2010)博士指揮伊利諾大學交響管樂團演出。


演奏指引


此曲的適當演奏速度是由樂團編制的規模大小、演奏技術,以及音樂廳的音響條件所決定。因此,原譜上所有的速度標示,都可以看成是參考目標;在上述條件影響下,即使演奏速度與樂譜標示速度稍有差異,也沒有問題


本曲在總譜與分譜中,都標註了許多提示樂句(cue)或交互提示樂句(cross cue),其目的不僅是為了在缺少樂器或某些聲部較弱時提供代吹的幫助,也讓指揮與演奏者能依需要增減各旋律或聲部的演奏人數,以獲得適當的音響平衡。整部作品中,為了平衡各種節奏、旋律與和聲等要素,可以毫不猶豫地善加利用這些標註


與作曲家其他作品一樣,小號(Trumpet)被視為明亮(Brilliant)銅管群的主要高音聲部,而短號(Cornet)則屬於柔聲(Mellow)銅管群的高音聲部,因此小號與短號的人數比例為比2:1 ;換句話說就是每個聲部小號可以有兩人的狀況下、短號則是一人。當然,其他銅管樂器的編制也應依此比例進行配置。


本曲自第69小節至第184小節的第三部份為5/8拍節奏(偶爾會混入6/8拍或3/8拍),而所有5/8拍的小節都應詮釋為「不對稱的兩拍」。不僅是小節之間的各種組合,或小節之內的「2+3」或「3+2」之分拍法,也都會造成重音的移動。更有甚者,是這些重音移動有不規則的形式,也有規則的形式。演奏者與指揮者都必須留意這種重音的轉換,使音樂自然的律動能夠輕鬆地被感受,同時又不能模糊其中所包含的基本節拍。


在恰當速度的基礎下,仔細專注在力度變化、清晰的發聲(Attack)以及樂句處理上,便能將這首充滿激情且極具價值的作品,呈現為一場燦爛而出色的演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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