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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對華二十一條之吐奶不負責評論


看到最近替袁世凱翻案的21條事件始末文章,覺得很有趣。

既然沒有時間去圖書館查查資料(原始的文章要寫這種翻案文章,似乎可以多附一點考證資料會比較好),只好先上網看看危機。

果然中文版危機也與翻案文章是同樣的論調,引用的資料基本上是大陸兩個媒體的文章(騰訊網與鳳凰網),看來是這幾年來大陸研究的結果。

但這樣的研究結果是不是正確?老實說,有點小懷疑。

於是我就看了日文版英文版危機是怎麼說的。

先說英文版,其論調比較像日文版,內容也比較簡略,說不定是參考日文版寫出來的。

日文版的內容,有一部分比較像是我們過去教科書學的內容。而日文版引用的資料,來源各自不同,有當年的時代雜誌與當年日本的報紙或研究書籍。相對來說,比較嚴謹一點。至少,日文版的寫作者群並不會因為維護國民黨而獲得甚麼政治利益(雖說他們也可能受到以前中方說法的影響啦)。

就三種語言版本來看,可以確定的是:

  • 袁世凱政府的確把條約內容洩漏給媒體與列強,試圖換取同情或援助。
  • 談判中的確是採拖延戰術。
  • 談判中由於輿論攻勢與美國干涉,也的確刪去了第五項,變成了十三條。
  • 孫文的確有向日本提出類似21條中第五項的中日盟約。
  • 北洋政府的確對條約內容陽奉陰違。簽約後的一個多月,政府就頒布了國賊懲治條例,其中規定了國人租借土地給日人時,可不經公開審判而直接判處死刑!到了蔣介石時代的民國十八年,又在這個條例上追加了五十九條法令,嚴格限制日人的土地或房屋租借。

但日文版寫的一些差異點也是很值得注意的:

  • 在21條前,列強裡英、法、俄對於日本在華的特殊利益早就明文承認或默許,唯美國與德國並不承認。因此即便條約洩漏出去後,前述三國並無異議。主要還是美國強烈反對,但美國主要反對的是第五項,對於其他各項也無太反對。證明了日方在提出這樣的要求前,早就先做過了國際斡旋。

  • 21條的詳細內容,中文版和日文版有些微妙的差異。特別是第五項,日文版的寫法比較不強硬。(日文版強調,袁世凱為了挑起民粹,故意將內容誇大---外国に対しては、日本の要求を誇大に吹聴して列国の対日反感を挑発した。但這也可能是日方為自己辯護的說法。)

  • 袁正在準備稱帝之際,自然不便與日方反目。事實上,袁與孫為了掌握政權,都和日方維持良好關係。

  • 簽約前的日本最後通牒,是袁世凱早就判斷不可能不接受條約內容,而拜託日本提出的,好讓袁在國民面前保存顏面。

  • 日文版並未明記國恥日是袁世凱自己訂的,而是中國國民抗議日方的無理要求簽訂不平等條約而提出的。(中国国民はこれを非難し、要求を受諾した日(5月9日)を「国恥記念日」と呼んだ)

  • 孫文提出的中日盟約,主要是第五項的華中鐵道特權、福建鐵路港口礦山的日方出資優先協議權與日人布教權。其實不算太離譜。

所以我的結論是,這個事件中袁世凱(日文版危機給袁世凱的評價是:善於交際,重表面功夫,可堪小事,但難承大任。作為地方官是冷澈、果斷,但作為中央元首,則顯露出其醜惡、腐敗。由於反覆無常,所以在日本評價也很低)、孫文(日文危機對於其「孫大砲」的浮誇作風也不掩飾,也強調袁與孫都認為中國比較適合強人政治)與日本各自有各自的算計與目的,通通都不是吃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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