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

那些年我們一起打工的日子(02)


[工時](


上篇播出後,好像反應不錯(自賣自誇)。所以我就開始考慮第二篇要寫甚麼。在這些日子以來,我想過幾個主題。好比說打考績面試、甚至談談我的前老闆們。特別是最後面那個主題,我想寫到不行。不過直接寫出來將會非常血腥,身為資深小孬孬的我,在沒想好不自殺聲明要怎麼寫之前,無法正式動筆。(話又說回來,跟哎滴之間的配合,其實是可以寫非常多的續集就是了。)

想著想著,不知就過了一個月。直到前幾天,看了一齣有趣的連續劇「社長不是人(Black President)」,聽到了一個之前不認識的新詞「殺必殘」,才有了靈感。當然,這多少也跟現下的時事有關,別有弦外之音。其實原本這齣戲,明顯就是拿日本有名的黑心企業U社(台灣也有很多分店)的故事作範本,於是有很多和時事結合的典故。這個「殺必殘」,不過是其中之一。更重要的是,寫這種東西,比起寫特別人物要安全多了,不會有名譽毀謗或人身攻擊的問題。(再度承認我是資深小孬孬....)

所謂的「殺必殘」,是「殺必死殘業(サービス残業)」的簡稱,換句話說,翻成中文指的是「免費加班」的意思。這種殺必殘,不僅在日本非常常見(我有個日本朋友,每個月的加班時數都輕鬆超過一百小時),在台灣業界也是見怪不怪。形成這樣的現象,其實有其背景,很難說是好或不好。在劇中其實是想要把這樣的現象往正面的方向去詮釋(不然U社可能會來告電視台吧?XD),關於這點也不是說不通。我想說的是,這樣的免費加班現象,既然在台灣是常態,短期間要扭轉過來也不是那麼容易,不如試著去調適自己的心態,活得可能會比較快樂吧。(還有,不論台灣或日本,有很多人是真的心甘情願免費加班的,本打工仔謹向他們致上最高的敬意。)

言歸正傳,工時的長短,本身就是大家喜歡磕牙的好話題,因此以下就來談談本打工仔過往打工生涯的工時演變狀況,供各位前輩後進參考參考。

仔細算算,將近二十年的打工生涯中,總共換過五個半工作(當然啦,面試過的公司就更多了)。裡面會有換半個工作,單純只是因為其中有一家店拆成兩家店,而我在非志願下被分到了新的店去,所以是換了半個工作。

這些工作的第一個,其實是在公家機關上班(所以我有公務人員資歷喔,還不快拜? XD)。一如大家對公家機關的成見,這是個爽差。強調一下,公家機關有很多非常辛苦的缺、裡面也有很多振作的人,請不要因為有我這樣在裡面打混的爛咖,而一桿子打翻一船人。事實上,我之所以能在那個單位過得很爽,正是因為有個很振作的同學在上面撐著,把大部分的工作都消化掉了,我以及其他的同事們才能過得這麼舒服。更重要的是,我還是那個振作同學介紹,才有機會進去這個單位的。我在這個單位打工時,基本上除了是週休二日外,早上是八點上班,下午則是四點或五點下班。看起來是很標準、正常的工作時間。但因為不用打卡(這個世界還是有不用打卡的公家機關XD),所以我們早上也未必是八點準時到(根本很少,以我而言,通常是九點前到),下午也可能比四點早閃人。話又說回來,我們的工作分量少,即便是上班的時間不多,還是可以輕鬆完成,所以根本就沒有甚麼免費加班的機會。這個時期,可以說是我人生的第一個黃金時代。可惜,這只是個約聘的工作,不然我想我會一輩子待下去...(米蟲心態)。

順便說一下,當初介紹我進去的振作好同學,去年突然意外去世了。在這裡順便紀念他一下。

我的第二份工作,是在某家位於松山附近新開的小糕餅店。這家店雖然小,不過後台有個大型飲料店撐腰,前景頗為看好。因此另一位我的好同學問我有沒有興趣去他們店內打工時,我就一口答應了。最妙的是,其實店長、我同學、和我三人研究所的指導教授根本是同一位,會湊在一起打工,好像也是很理所當然之事。

這家公司的主體是「阿低」(研發團隊,RD是也),所以實施的是全台灣都很流行的「責任制」。也就是說上下班雖然不用打卡(老實說,我也從來沒打過需要打卡的工),但希望大家能「自動自發」地替公司打拼。因此,這些志願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。話又說回來,通常這種「志願加班」會有相對性的補償,比如說發股票、現金紅利、給特休假(但是通常沒有人有命放這種其實是補休假的假)。這家店,也是有同樣的制度。但因為我比較菜,只有領紅利的命。不過念在這家店將來有稱霸世界、到處開分店的美夢,我也跟著心甘情願的「燃燒自己」。畢竟,如果這家店真的大紅大紫起來,我也不會後來再換那三個半的工作了(笑)。

說是責任制,但上下班的時間還是有點默契在。早上大致上都是在九點到十點之間出現(我自己通常是九點前到),如果晚於十點的話,多少就會遭受「愛的關懷」。下班的話,就要看各自屬於哪種組別。我是屬於「鬆懈組」,通常是晚上九點到九點半之間消失。如果是屬於「用功組」的那一派的話,大概都是十點以後才下班。我的加班有點是避免「社會觀感」不佳的用意在,但「用功組」的人通常比較熱情,真的是自動自發(話說回來,他們大多也是原始股東,所以不拼命也不行)。其中我最敬佩的某位學長(這家店中,很多都是學長學弟關係),每天都熱心研究到非常晚,而且通常禮拜六也會自己跑來加班(我是幾乎不會出現,除非捅了大包),無怪乎該店很多的主要技術與重要產品都是他的傑作。

然而,這家小店雖然一度在糕餅業界打出名號,但是到了我加入的第二年開始,就逐漸走下坡(本打工仔是有名的掃把星...)。到了第三年,就開始要面對幾乎是生死存亡的經營問題了。而我也在那一年離開了這家糕餅店,靠著另一個同學的介紹,進入了前一集提過的燒烤店。(但老實說,我並不是因為經營很危險才離開,畢竟該店的打工仔感情都不錯,而是有其他的不爽原因。)

這裡且跑題一下。看到沒?下一份打工機會又是一個「同學介紹」。事實上,我的五個半工作中,只有一個是我自己面試來的(不過,我也有很多面試通過沒去上班的經驗)。其他的,都是靠熟人介紹。你可以說這我是「走後門大王」,不過我得說:要在業界打滾,人脈是非常重要的。至少在台灣是如此(台灣業界真的很小,「口耳相傳」是個很重要的招募管道)。

最後再補充一下,這家店後來在苦撐十多年後,終於在去年宣布結束營業了。而當年我自動自發把大學時代存了多年的資金拿去認購的股票,也跟著放水流了(默哀)。

截稿後再補充:
多年後,在我去紅茶店打工之前,有某獵人頭公司介紹我去某不知名外國餐飲業面試(真的很不知名)。那家外國餐飲業的外包商之一竟然就是當年去打工過的糕餅店,這不知道是不是也是一種緣份啊....。

寫到這裡,不知不覺就兩千多字了,竟然還不到一半。這遠遠超乎我一篇完結的預期,看來我還是廢話太多。然而自覺後半段會更加精采,可以寫出更多廢話,顯然是無法在這一篇就全部收場,只好先打住,留待下篇。也請大家繼續捧場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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